本文授權自:和安長照社團法人附設新北市私立和安住宿長照機構
家屬安心指南
當家中長者因身體機能退化、慢性疾病或失智等因素,需要入住長期照護機構時,家屬最關心的,莫過於長者是否能在一個安全、有保障的環境中獲得妥善照顧。
特別是面對火災、地震、停電等突發災害時,長者多屬行動不便或需協助避難的族群,機構是否具備完善的安全防護與應變能力,成為選擇機構時不可忽視的重要關鍵
本文將帶領家屬了解評估長期照護機構「安全保護」的幾個核心面向,協助您做出更安心、明智的選擇,讓長者住的安心,家屬也能放心託付。
長照機構環境安全的基礎評估
1.建築結構與消防安全
建築法規合規性 : 確認機構是否依法取得設立許可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合格證明; 建築物用途是否符合長期照護機構規定,非違法改建或違規使用。
消防安全設備 : 自動警報系統、灑水設備、滅火器配置是否完善且定期檢修; 緊急照明、避難方向指示燈是否清楚可見; 防火門、防火區劃是否符合規定,通道無堆積雜物。
無障礙與防跌倒設計 : 走廊、浴室設置防滑地板與扶手; 床邊護欄、緊急呼叫鈴是否到位; 輪椅、推床動線是否順暢,無高低差障礙。
2.感染控制與衛生安全
定期環境清潔消毒,尤其是高接觸表面;傳染病爆發時的隔離措施與通報機制;醫療廢棄物處理是否符合衛生規範

緊急應變程序:災害發生時的關鍵能力
1.火災應變程序
預防機制
用電設備品定期檢查,禁止場所內部使用高風險電器(如電暖器、電磁爐)
廚房油煙管線定期清洗,明火作業嚴格管理
當災害發生時長照機構的應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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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 |
關鍵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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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火災 |
立即啟動警報、通報119、通知機構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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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滅火 |
使用滅火器嘗試撲滅(僅限安全情況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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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避難 |
依「優先疏散順序」協助長者撤離(優先行動不便、臥床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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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難引導 |
引導至安全避難區域,清點人數、確認傷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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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處置 |
配合消防單位、通知家屬、啟動緊急安置 |
家屬可以詢問的重點:
「機構多久進行一次消防演練?」「臥床長者如何疏散?」「避難區域在哪裡?」
2.地震應變程序
緊急避難「趴下、掩護、穩住」 的指導與演練
固定高處重物(電視、櫃子),防止掉落傷人
儲備緊急飲水、食物、醫療用品至少3天份以上
與附近醫院、避難所或鄰近的養護機構建立合作協議,作為緊急收容住民的後盾
3.停電與設備故障應變
長照機構場所內備妥有緊急發電機或UPS不斷電系統,確保維生設備(呼吸器、抽痰機、氧氣機)持續運作

人員訓練與組織應變能力
1.員工專業訓練
定期急救訓練(CPR+AED):所有照護人員應具備基本救命術能力
災害應變演練:每年6次以上消防演練、地震避難演練
分層負責制度:明確定義各職務在緊急狀況下的角色與任務
2. 緊急聯絡與通報機制
家屬通知系統:災害發生時,如何及時聯繫家屬?是否有群組通知或專線?
跨機構合作:與鄰近機構、醫院、消防局的協調機制
長者緊急聯絡人資料:保持最新,包含多位聯絡人備援
家屬實地評估檢查表
帶著以下問題參訪機構,可以親自確認安全防護是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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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項目 |
觀察重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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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備 |
滅火器、警報器、灑水頭是否可見且未過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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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生路線 |
走廊寬敞、無雜物阻擋,避難指示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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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呼叫 |
床邊、廁所緊急鈴是否可正常運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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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跌設施 |
扶手、防滑地板、床邊護欄是否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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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訓練 |
詢問員工是否接受過急救、災害避難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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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機制 |
詢問飲水、食物、醫療用品儲備天數 |

法規保障與權益維護
相關法規依據
《老人福利法》:機構應建立緊急事件處理機制
《長期照顧服務法》:服務機構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消防法》及《建築法》:消防安全設備與建築安全規範
《長期照護機構設立標準》:明訂避難空間、消防設備等具體要求
家屬權益
有權要求機構出示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明、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
發生緊急事件時,機構應主動即時通知家屬
安全是選擇機構的首要條件
長期照護機構是長者的第二個家,安全無虞的居住環境與完善的緊急應變能力,是家屬能夠安心託付的基石。建議家屬在選擇機構時,除了考量照護品質、費用、地理位置外,務必親自實地訪視,用上述檢查表逐一確認,並主動詢問機構的災害應變準備。
一個真正優質的長照機構,不會迴避安全問題,反而會樂於展示其完善的防護措施與訓練成果。
當我們為長者選擇一個安全的避風港,就是給予他們最溫暖的守護,也讓家屬的心,真正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