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投資

責任投資政策

為實踐永續經營策略與永續金融精神,我們參考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 PRI)」,將環境、社會、公司治理 (ESG)因子導入投資政策中,在追求投資獲利與成長的同時,依據ESG三大面向綜合評估投資標的之產品、營業及其積極行為,篩選具永續價值之投資標的。另,訂定投資排除標準,對潛在投資標的進行評估時,若主要營業項目有涉及環境污染、社會爭議及公司治理不良等負面表列清單所列情事,應排除不予直接投資。

投資後持續關注、分析與評估投資標的之相關資訊。如遇投資標的涉及排除標準所列情事,應立即檢視並評估該投資標的是否有相關改善情形或計畫,並於評估報告中說明採取之因應措施,如改變投資策略或限縮額度等。我們未來將持續推動投資組合調整,並著重於倡議之推動,期許透過氣候行動帶動產業價值鏈的減碳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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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組合碳盤查

為了解目前投資組合碳暴險,並作為低碳投資轉型的決策依據。凱基人壽依循碳核算金融聯盟 (Partnership for Carbon Accounting Financials , PCAF)《金融業溫室氣體核算和揭露全球性標準》,每半年針對準則涵蓋的六種投資資產類別 進行碳排估算。我們依循集團對高碳排產業之篩選標準,並以主計處行業標準分類別,分別計算投資組合中各產業別投資總額、總碳排量及碳排密度 ,以分析投資部位中的高碳排產業,並綜合考量各產業投資比重,作為後續部位調整之依據。

藉由投資組合碳排現況盤查,凱基人壽得以確認重點排放標的與高碳排產業投資額度;將持續評估投資組合產業及企業成分,逐漸將投資組合引導至低碳產業,以達成2045年資產組合淨零碳排目標。

責任投資流程

我們參考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PRI)」制定責任投資政策、投資政策及作業準則,依據不同資產類別將ESG 議題納入投資分析及決策制定過程,投資決策考量ESG要素,依評估結果決定是否投資或減碼,個股投資報告納入ESG評估項目比例達100%。投資評估報告參考投資對象之ESG報告書及其他相關資訊投資前需出具投資評估報告,報告中考量ESG面向,包括環境保護、勞資關係、公司治理、氣候行動其它永續活動等層面。並考量投資對象氣候轉型風險,以碳排放量做為判斷標準,碳排放量越高、轉型風險越高。透過建立之高碳排產業清單,進一步檢視投資標的對於氣候風險是否執行或預備轉型計劃。

投資後定期對被投資公司進行營運或產業鏈趨勢檢討,並將投資績效呈報最高核決主管並於永續報告書揭露責任投資成果。針對各類綠色、社會及永續債券,嚴格審查其之資金運用報告,也確保資金用途為支持環境或社會永續發展。根據投資對象之碳排放量,定期計算投資組合碳排放總量與碳排放強度,做內部評估和管理,逐步調整並降低投資組合的碳排放量,以達成設定之環境保護目標。

 
Step 1 負面表列篩選
檢視投資標的篩選名單中,與責任投資政策所列之11項負面情事有關者,直接排除不予投資。
Step 2 選定投資標的
責任投資標的:依社會、環境、與公司治理此三大面向,評估該投資標的之產品、營業項目、或其積極行為,選擇具企業社會責任之投資標的。
Step 3 高敏感性(高碳)產業檢核
投資評估中,將檢核是否為高污染(碳排)產業,評估可能受到法規管制影響。
Step 4 ESG評估機制
搭配國內外具知名度或公信力之法人機構,或政府機關所遴選之社會責任傑出名單和指數,作為評估參考。
Step 5 投資決議
我們進行投資前投資及交易對象執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姓名或名稱與國家或地區檢核,檢視投資標的企業是否落實執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
Step 6 投後管理
定期檢視投資組合碳排放量,或是否有重大ESG負面新聞,進行了解或出具評估報告。
Step 7 ESG議合溝通
權責單位衡量是否具ESG重大風險且需進行議合與溝通。
三大氣候行動
體認到氣候變遷已成為全球性風險,凱基人壽作為資產擁有者,期望透過資金的引導,攜手投資對象、共同創造氣候行動影響力。以「再生能源電廠投資」、「綠色債券投資」與「高碳排產業議合」三項具體氣候行動,作為現階段執行目標。
再生能源電廠投資
為實踐企業永續價值並支持台灣再生能源產業發展,經凱基人壽投資及永續團隊審慎評估投資標的資格、案件風險及相關機會。凱基人壽2023年對再生能源電廠投資約新台幣15.08億元,再生能源迴避碳排放量約33.8萬噸,預期將產生約10.7萬噸迴避碳排放量。再生能源電廠之投資,預期裝置容量合計達 774百萬瓦、發電量可達每年10.3億度。我們積極投入再生能源產業,除了增加投資比例,也持續尋找具有發展並有實質環境效益之投資機會。
綠色及永續投資
凱基人壽積極投資國內外指標性綠色債券、永續相關基金及ETF,預期資金將投入再生能源、提升能源效率、綠色運輸、永續水資源管理及綠色建築。2023年綠色及永續投資項目包含綠色債券、可持續發展債券、再生能源、永續主題基金、綠能科技等。其中投資綠色債券及可持續發展債券估計將產生43.6萬公噸/年之溫室氣體減量效果。
我們響應政府綠色金融行動方案3.0 促進綠色金融商品發展之政策,投資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認可之綠色債券及ESG ETF基金等金融商品,支持我國潔淨能源發展,以金融行動落實ESG投資精神。
高碳排產業議合
經鑑別高碳排投資部位,對高碳排投資對象發出問卷。目標攜手投資對象展開氣候行動,藉由問卷鼓勵投資對象主動盤查、管理其溫室氣體排放量,設定減量目標,執行減量行動並追蹤減量成果。最後經由分析結果,了解不同規模與產業別之投資對象碳排情形、目前減碳措施、氣候行動及未來減碳目標等,並持續追蹤其碳排與其他氣候相關作為,以確認投資對象是否能逐步於設定年份達成自行設定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