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公司治理、制度設計、控制與程序、風險管理與獨立稽核等五面向,建置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風險管理架構,透過資訊系統運用、流程管控及人員專業能力養成三管齊下,使洗錢及資恐風險防制意識融入組織文化。
由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擔任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責主管,督導相關業務。專責主管依法每半年向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報告,由董事會監督相關業務、風險評估與計畫之運作。設置「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責單位,綜理相關業務,並於各營業單位設立督導主管,督導所屬單位執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機制,確保各營業單位落實第一道防線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