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制洗錢
凱基人壽定期檢視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內規及作業,適時檢討監控態樣及申報標準,以提升可疑交易申報之品質、強化阻斷犯罪之效能,並避免防禦性申報。另2023年陸續配合法令及實務作業修訂「評估洗錢及資恐風險防制政策」、「評估洗錢及資恐風險防制處理要點」、「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 、「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細部要點」6及「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資料共享要點」。
就公司治理、制度設計、控制與程序、風險管理與獨立稽核等五面向,建置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風險管理架構,透過資訊系統運用、流程管控及人員專業能力養成三管齊下,使洗錢及資恐風險防制意識融入組織文化。
為更進一步落實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機制,由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擔任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責主管,督導相關業務;專責主管依法至少每半年向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報告相關掌理事務,由董事會監督相關業務、風險評估與計畫之運作。
另外亦設置「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責單位,綜理相關業務,並於各營業單位設立督導主管,由具有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專業資格之資深同仁或科級以上主管擔任,確保各營業單位落實第一道防線之功能。
凱基人壽全面性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方法論除採用與集團一致之方式外,亦參考國內、外相關風險管理報告及趨勢,以可重複量測、可比較之方式建立固有風險指標及控制成效指標,並強化評估剩餘風險之論理基礎,藉由指標量測結果作為風險趨勢變化之監控基準,以瞭解本公司整體曝險情形及與國家風險評估之關聯性,另參酌公司之客群、產品及交易政策擬訂風險限額及風險胃納,以持續監控公司面臨洗錢及資恐風險之情形,建立完整之風險圖像。
全面性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結果,符合風險限額要求及風險胃納水準,每半年辦理法令遵循自行評估作業時,評估項目就姓名及名稱檢核、交易機制進行測試,確認系統邏輯之有效性,以持續精進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制度。